內地與香港簽署協議
互認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紫荊綻放·真情二十)
2017年06月21日07:5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小字號
本報香港6月20日電 (記者陳然)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分別代表兩地在香港特區簽署《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婚姻家事安排》)。
《婚姻家事安排》共22條,對相互認可和執行的案件范圍、當事人申請的程序及救濟途徑、法院的審查程序及處理結果、不予認可和執行的情形等作出了全面、具體、明確的規定。安排吸收了兩地家事改革最新成果,大力弘揚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兒童利益等價值理念;創新表述技術,有效實現兩地法律制度的對接;尊重兩地制度特色與實踐發展,將兩地婚姻家事案件的最大公約數納入適用范圍。
近年來,兩地跨境婚姻每年新增2萬余宗,由此所產生的婚姻家庭糾紛也呈現增長趨勢。過去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法院在兩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的判決無法在另一地獲得認可和執行。沈德詠表示,兩地簽署《婚姻家事安排》是近年來兩地司法協助領域的一項創舉,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實和豐富“一國兩制”方針的重大舉措。《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既能大大減少當事人重復訴訟之累,也能進一步增進兩地司法互信,為兩地不斷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與合作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責編:陳彥彥(實習)、王欲然)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