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宣誓效忠制度有力夯實香港公職人員責任擔當
新華社香港5月16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17萬名特區政府公務員也已簽署聲明,表示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這標志著涵蓋行政長官、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在內的較為系統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制度已經建立起來并付諸實施。這無疑是對“愛國者治港”原則極為有力的貫徹和落實,不僅使廣大香港公職人員進一步明確自身責任,也充分回應了社會各界長久以來的呼聲與期望,為特區有效管治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邁出堅實一步,值得充分肯定。
近年來,“攬炒派”公職人員無視政治倫理和操守,肆意破壞香港經濟民生和社會安定。“修例風波”以來,極少數反中亂港分子更利用制度漏洞混入公務員隊伍,種種違背政治倫理的行為嚴重沖擊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嚴重挑戰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立法會和區議會也頻現亂象,對特區管治造成巨大負面影響。如果任由不擁護香港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公職人員繼續濫用職權,必將損害香港利益。
完善有關宣誓效忠制度,旨在準確落實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其解釋,以及其他有關公職人員的宣誓規定,履行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要求公職人員以法定形式公開做出莊嚴承諾,并承擔違誓的法律后果,清晰劃出了從政者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線。完善有關宣誓效忠制度,與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相輔相成,是一次全面和徹底的正本清源之舉。
從更深意義上說,宣誓效忠制度的完善不僅是形式上的規范與約束,更是對所有公職人員進行的一場政治洗禮,其目的就是強化和鼓勵公職人員對自我責任的正確認知,使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公職身份所帶來的承擔,從內到外真正符合國家和社會賦予他們的期望。
作為特區管治的直接執行者,香港公職人員應以宣誓效忠制度完善為契機,立定根基,積極進取,在破解長期積累的經濟民生領域深層次問題基礎上,真誠服務廣大香港市民,主動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將自身工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一國兩制”事業貢獻應有力量。
這也是“愛國者治港”的題中應有之義。事實上,公職人員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就是真誠擁護和效忠國家,并愿意為之付出心血和努力。那些抗拒甚至詆毀國家的公職人員顯然不可能真正為香港謀未來,更沒有管理好香港的能力。長期以來,社會大眾強烈質疑一些“渾水摸魚”和背棄操守的公職人員,并要求滌除亂象嚴肅綱紀。完善相關制度后,香港政治風氣必將更加清明。
當前,隨著香港國安法實施和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推進,香港正迎來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完善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制度,對凈化香港政治生態具有重大意義——讓不尊重國家和不用心履職盡責的人出局,給富有使命感和責任心的愛國愛港者以廣闊舞臺。香港良政善治可期,“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也將獲得更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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